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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基金由绍兴市文明办、绍兴市民政局、绍兴市慈善总会、绍兴市志愿者联合总会(筹)共同发起建立。初始规模暂定500万元,设立年限暂定五年。基金每年项目实施使用额度不少于 100万元,如基金当年额度未用完,则自动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。
基金使用范围为:
1.资助在绍兴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项目;
2.开展志愿服务领域的党建、宣传、人才培训、能力提升、推优评先、学习交流等活动;
3.用于困境中的志愿者临时救助;
4.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扶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活动。